性工作是压迫还是自由?不要二选一

吕频 2014年2月18日

央视对东莞性产业的揭露和谴责,被FT中文网的一篇文章形容为“在中国式的法理与道德的模糊地带成功实施了一次劫掠”的“投机式报道”。随后东莞出动6000多名警察抓获了60多人,明显的雷声大雨点小的回应,从地方与性产业心照不宣的角度看,确实如“劫掠后的善后”。然而,网上舆论的意外反弹,导致事件转为官方媒体群对网民的舆论战,《新华社》、《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连番出击,既不能说服也不能压制,只有其中透露的恐怖信息(“与央视对立就是与主流社会对立”、指网络大V带头造势等)让人警觉。东莞市公安局长被免职是一个新的信号,或许暗示政府要动用强力踏平风波,再树威权,对他们来说“面子”是管治的核心问题。

迄今为止总的来说,传播层面的“东莞事件”是一件好事。它显示出,在2013年的迭番打压后,政府仍然并未能治住互联网,反抗的民意随时可能趁合适的话题汇集和喷发。因此,还是得赞美互联网和所有脑后有反骨的人,让人相信社会绝对不会死透。

“东莞挺住”论被指为“嫖客的逆袭”,但有朋友提醒,对类似表态的男性,要理解和肯定他们同情性工作者的成分,不管是从普适自由的角度,还是从阶级关怀的角度;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想得更多。

让性工作者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讨论,这是事件已经获得的成就。思想的进步需要以这种广泛为基础,而广泛必然意味着会出现大量的言论泡沫,或许会让人觉得没意思甚至不堪忍受,但这或许就是言论自由的应然生态,毕竟我们不可能指望所有人都能一下子找到某种一致而正确的声音(甚至这种声音未必存在)。说总比不说好,特别是在这种话题的起步阶段,指望“真理越辩越明”还为时尚早,或许先大家都释放出自己片段的见解,相互讨论甚至争执,先乱起来,再找脉络。

因此,提醒自己放下急躁,接纳言论泡沫中的各种政治不正确,以及讨论中各自冻结、相互误读所导致的低效。最重要的是要有讨论和思想的可见进展,呈现女权主义的思考一定会对这个议题有重要贡献,不过,另类媒体有推动运动前沿思想的使命,因此它更看重女权主义的内部对话,这就是以下的内容:结合这一事件,就性工作所涉的权利议题追究女权主义的立场,尽己所能深化讨论,但并非竖立某种正确观点。

在《东莞事件真假题》一文中我批评基于男性性欲而要求性工作合法化看重的只是男性特权式性自由的落地,相信中国性产业是普遍性别不平等的反映,但不愿就性工作是自由还是压迫这个女权主义的经典争论选边。李思磐《东莞为谁挺住》提出性产业合法化/非罪化不能如被假设的那样改善性工作者的境遇,法律应该控制产业的负面效应,并认为女性性自由度的提高会导致性产业的萎缩。艾晓明在《我的中国性梦》中同样认为性工作合法化的说法脱离中国现实,但强调要以非罪化认知性工作,不能通过取缔性交易解决性别不平等,最终理想是所有人都像“品尝咖啡美酒”一样自由享受性。

这样总结,似乎三人的观点类似,但其实有差异,@老晴表妹有趣地总结说,艾晓明是真自由派,李思磐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更强,我更接近无政府主义。差异在艾晓明的一则小评论中看得更明显,她批评前两篇文章更多将性工作与犯罪、压迫和不平等联系,而没有重视性工作的劳动属性,以及性工作者所创造的价值及其能动性,并认为这符合了道德化的反性话语和“刻板女性主义”。

据我浅见,中国女权主义除了左派之外没有其他明显的阵营,一般是同时学习和使用多种女权主义流派的分析工具,在NGO实务和普及传播层面更是如此。所以在以上的同人讨论中,我认为大家所使用的语言、所意识到的角度有很多共通之处,激进女权主义、自由女权主义和马克思/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都在,只因侧重不同为事实勾画出不同的重点。之所以提出激进女权主义这个在后现代并不那么受欢迎的流派,是因为我开始怀疑我们本质主义激进的程度可能比自己意识到的更高,体现在我们对亘古不变父权制的愤怒,我们对男性群体的控诉,我们对“性别阶级”的刻划……挽救激进女权主义的幻灭,自由女权主义让我们更接纳现实,马克思女权主义让我们体会力量,所以对各种女权主义兼容并包是必要的。——希望这是一个让讨论更有趣的体会。

性工作与异化劳动

2012年AWID(国际妇女权利与发展协会)会议号称参与者超过2000人,全会单元之一是性工作权利,来自几个国家的性工作者代表讲述她们的权利斗争故事,要求承认性工作合法是她们的共同主张。其中一人在发言结束后要求全场所有人站起来和她一起高喊“性工作是工作”。

对我来说这是新奇的一幕。原来国际妇女运动已经停止争论那个女权主义的古老争论:性工作是结构性压迫的反映还是自由选择。

但2013年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上的另一次目睹让我意识到并非如此,在欧盟各国有数千个成员组织的“欧洲妇女游说团”提出要建设“没有卖淫的欧洲”,在法律上取消性工作。有一位前性工作者参与论坛,亲身作证卖淫是被压迫。然而妓权组织却在会场留下传单,指责“欧洲妇女游说团”的主张是虚伪和违背性工作者意愿的。

妇地会NGO论坛和AWID是两个最大的全球性民间妇女会议,总的来说妇地会的氛围远不如AWID前沿,但它让我意识到那个古老争论仍然没有结束,甚至可能由于涉及直接的法律倡导而更激烈了——而不像中国,这主要是个“纸上谈兵”的话题,而AWID上的那一幕,并非结论,也是一种倡导。

论坛不是游行或PARTY,所以突然被要求站起来一起喊口号有点错愕,此外,我仍然无法摆脱对那个争论的疑惑。回想此事,意识到“性工作是工作”,本指的是:性工作是工作的一种,既不堕落,也不非法,不应该被施以歧视和暴力,包括国家的暴力。但它作为口号蕴含着另一种含义:性工作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自由选择。而正是这层潜台词让我不知所措。

“性工作是工作”的说法打破了对劳动和劳工阶级的原有理解,社会主义中国的“扫黄”也含有从后者继承而来的坚持:性工作不属于所谓“按劳分配”范围,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允许的“不劳而获”。现在很多人仍然坚持这种狭隘的劳动观并以此支持相关的道德判断,拒绝理解性工作者,除非她们出自绝对贫困。

我认为性工作当然是一种工作,但它是一种具有很强的异化成分的工作。其异化的渗透方式与流水线工作或公务员工作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性接触中的身心分离。无论是视性工作为压迫还是视为自由者都发现这一点,区别在于后者将身心分离看作一种能力。问题:从哪个角度看这是能力,人为什么需要训练这种能力?从群体上看,一般认为男性更能做到身心分离,而女性是“情感动物”,如张爱玲说阴道连着女人的心。当然,这种说法也有性别神话的成分,潘绥铭说“阴道连着的,不是女人的心,而是性别不平等的制度。”我认为这是很深刻的观点,如果女人不需要把“贞操”和幸福缠绕在男人身上,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探索各种程度地身心分离的性。但是,如果不情愿,无论男女,身心分离会造成自我剥夺感,是迷失甚至痛苦的体验,这是一些男性不喜欢购买性服务,以及一些性工作者需要适应这个行业的原因之一,身在这个行业中她们也可能需要通过一定的规则避免身心分离的困扰,例如传说中的不接吻。我认为身心分离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选择,是异化的。

第二,全力细致地取悦顾客的深度情感劳动。这是东莞模式受顾客欢迎的秘诀之一,该模式将情感劳动规则化并通过培训-评估-惩罚体系管理。情感劳动配合劳动的性别化,提供服务和照顾的女性劳动的专业化方向是情感劳动到位,而男性劳动的专业化方向则是排除情感劳动。情感劳动的功能不仅是令人愉悦,更是满足权力感(“顾客是上帝”),因此既拉拢顾客又为产业创造收益附加值。

以及,深度情感劳动和身心分离这两种要求是矛盾的。不那么“正规”的性行业和SM(“莞式服务”清单中不包括此项)服务能避免这个矛盾,不“正规”是通过“敷衍”,SM是通过权力表演。但高度组织化的东莞模式却凸显了这个矛盾,因此这是一个令性工作进一步异化的模式。

当然任何一种劳动都有异化成分,马克思所描绘的理想劳动状况遥不可及,哪怕仅从劳动总要有规则这个角度说,任何一种劳动可能都含有“自由地让渡自由意志”的悖谬。我只是想说,为支持性工作者权利而将这种工作浪漫化是不真实的。在反对“扫黄”之余,又超越廉价同情,异化劳动的角度或许有助于对这种工作深思。

欲望自由非神话

性工作是古老行业,任何一个主流社会都不能消灭它。这是一个事实描述,但是,对性工作以及女性和男性的性欲、性自由做历史性的考察仍然是必要和可能的,当代女权主义是坚定的建构论,不会承认“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性工作作为一个行业的历史不可能比父权制更久远,因为它成为行业需要两个条件:第一,私有财产;第二,性的大规模不开放,即性有了购买才能得的广泛市场,而且有比较多的人有能力购买。而这两个条件是和父权制同时产生的,这就是《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所说的“妇女的历史性失败”。我们对历史的想象只能推溯到这种时刻,而且没有人知道过去和将来发生的哪些事情是必然的。

我特别质疑从顾客性欲的角度将性工作存在视为“刚需”。如果这里的性欲专指异性恋男性性欲的话,那么它和“男人就是花心”一样是性别神话——通过固化社会性别现实强化男性性特权。重申一下,当今中国性产业的发达是以男性的高度性特权为基础的,在这个“扫黄”高压下的国家,性产业却普及到远比合法化国家更司空见惯,正反映出这个国家文革后的“人性解放”是怎样变质成“男性性解放”的。男性性特权在家庭内外召唤出两个女性群体,一个开放,一个守贞,悖论的是,是妇女守贞的社会规范提高了男性获得性的成本,在婚姻承诺/谈恋爱;泡良/情感诱骗;直接花钱/援交、包养、购买性服务这三大类获得性的男性方式中,他们作为追求者/猎艳者都得付出可见的代价,其实这是“婚姻是长期卖淫”的真正原因:对男人来说没有性的免费午餐,不管是哪一种性。所以男性性特权实际上是自造困局,而且制造了男性内部的性阶级:吊丝们真正该抱怨的不是女人价高,而是男性性特权将女性的性长期或短期直接或间接地商品化。

如果这里的性欲不仅指特权式的男性性欲,也指女性和其他人例如残疾人、同性恋者的性欲,那么这就更直接地涉及到性民主的问题。正统异性恋模式和婚姻制度建造了性不民主的高墙,相貌、年龄、身体状况、性模式被歧视者,严重缺乏表达和满足性需求的机会。我认为性工作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为性不民主的受害者提供了地母般的温暖——凭什么指望性工作者比他人更不歧视,大概只是看在钱的面子上屈尊罢了,偏偏这些人中的相当一部分购买力有限。只能说性工作在想象中被寄托了这样的社会价值:以金钱超越性不民主总算是一种现实出路。

从顾客性欲的角度谈性工作“刚需”,含有这样一种假设:人希望在性活动中能为所欲为,而这在非交易的性中难以实现,即性工作满足了性彻底自由的渴望。这是把自由当作一种脱离人的社会属性的状态,只是社会人的想象。可能性工作也在做这种广告,但应该没有什么享受可以符合这种自由的标准。只能说这种想象反映出非交易的性中自由太少。

当女人和其他人更解放,她们是会更多地“像男人一样”购买性还是会减少男性性交易的需求,我不知道。怀疑性享受方式的多样化会摊薄现有的各种方式,例如为宅女宅男开发的各种物品,耽美,例如,女性也开始仔细鉴别欣赏男性的身体形象,以相当“物化”的方式,不看整个人,看六块腹肌、人鱼线之类,而这种欣赏是异性恋女和同性恋男共享的。又比如援交(不作为基本生计的性交易),一些城市青年女性的援交是在非交易的“约炮”中利用了性的赚赔逻辑,在“约炮”和性交易的中间地带,更灵活和少污名。

声音不会只有一个

东莞事件中性工作者的声音缺席,那么她们是怎么想的,我们如何才能听到她们的声音呢?Bcome小组(独立话剧《阴道之道》的创演团体)宣布以性工作为主题的新剧本已经完成,是“非典型”而真实的故事。

所谓发声,前提是一个群体大规模地站出来,而不是只有这个群体中的极少数人,因此现在中国性工作者还谈不上发声。在有很多人站出来之后,就会发现,其实没有一致的声音——她们不会作为当事人给性工作的问题一个明确的答案。

听说性工作者在离开这个行业前后的说法会不一样时,我感到失望:那么我们就没办法指望她们给一个结论了!又该如何辨别她们的哪种说法是“真实”的呢?但这不是常态吗,人们在辞职前后对一个公司的看法,在离婚前后对丈夫的看法,都不一样。被说出来的永远是“说法”而不是“事实”。

没有“典型”的性工作者故事,“典型”之说来自我们的认知框架。倡议者只能在很多声音中做选择,无论倡议者是不是来自社群。“我们VS她们”的潜台词流露出对主体资格的刻板要求,无论出来说话的性工作者有多少,所有人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谈论这个问题。

主体性不是被埋藏的珠宝一般,本来就在那里,挖出来就行了,它是从特定的角度被询唤出来,通过特定的论述生成的,这就是妓权组织所报告的主体性和“欧洲妇女游说团”不同的原因。没有不受环境“污染”的主体性,在性工作无法解脱污名的时候,每一种关于尊严的述说都没法摆脱这个包袱。其实NGO有意无意地在做着将声音提纯的工作,如果有真正的声音,那不会是在公共表达的层面,这种窃窃私语一直都在,只是可能用公共表达的标准看是混乱矛盾和不政治正确的。

我的意思是,社群的发声会增加新的角度,但不会终结议题的复杂性,不能用这种期待来偷懒。

至于能动性这个问题:任何一个群体、一个人都有能动性。何式凝说:没有百分百驯服的个体,即使是那些被认为完全不关心政治的人,也在实施着抗争的政治(大意)。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为各种妇女群体能动性的千恣百态和异军突起留出期待空间。但是,需要警惕对下属群体能动性的信仰,成为第一世界女权主义者乏味的政治正确,或者说女权版的“帝国主义乡愁”,而结果是令这些人自赦负罪及无力感。能动性追寻不能代替或缓解对压迫的指认,妇女和父权制是共生的,大家的能动性基本都用在父权制特定位置上的适者生存了。对个人能动性寄予过高希望就没法解释父权制的存续了。

另外不同群体之间的能动性其实很难比较,例如城市已婚妇女当然不知道如何应对嫖客,但她们却有很多手段应对婚姻关系,这方面的技巧也是高难的,所以这已经变成一门大生意了。另外,就我愿意相信的,这些人当中的偷情故事远比说出来的多——正统异性恋世界是很黑暗的。

从普遍存在的日常能动性中发展性的抗争力,这是个人所感兴趣的,如“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和“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活动,为中国女权主义打开了性方面的运动空间。特别是“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更是具有辛辣而幽默的直接政治抗争性,我认为它应该大大促进对中国性自由的思考——不仅是“想做就做国家不要管”式的消极自由,将原子个人生活搭建为逃离公权的避难所。

女权主义作为思想资源令人惊喜,是因为它能给出一些非常好用的思想武器,用来做社会批判,有热刀子切黄油般的畅快;令人骄傲,是因为它不断发展着相互批判,指出另一些人原来还走得不够远。但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我们会好像变成只是在抡一些空词,像“主体性”、“能动性”、“解放”、“压迫”这些词都其实是在说什么?不放在具体情境中充值,这些词的力量是空洞的。没有不需要接受随时质疑的前置概念,所以作为女权主义者说话不应该畅快,反而应该很难。

我认为至少现在,想就性工作是压迫还是自由得出一个二选一的结论是危险的。虽然为这个问题而烦躁,但转念一想,以这一类的争议保持女权主义的张力其实是好事。虽然两方都想预言某种确定的妇女解放未来,但其反映的都不是历史的必然而是价值取向,既然当代女权主义的阵线已经拉得太长,那就更不可能有什么历史的终结了。

暂时不站立场?

在中国,可见的时间内无法启动性工作合法化的政策议程,这更多只是个讨论题,那么思考该如何合法化的政策设计就是多余的,这不是我们目前能力和资源所及。更值得聚焦的是非罪化,这是一个可以从现实性社会性别利益起步的过程,目前中国性工作者最需要的停止羞辱、随意惩罚、未经审判的监禁都可以在其中,而就其要求国家彻底放弃监守的诉求看,可能比合法化/管理主义更具有战略革命性。

至于其他国家的性工作法律,我认为不能着眼于我们可以借鉴哪一种,因为迄今没有无争议的完美方案。瑞典式的罚嫖不罚娼和德国式的性工作全面合法化,从两个相反的角度体现了国家女权主义,然而国家女权主义加福利政策被全球性的性别不平等挑战——移民妇女成为从业主力。这种教训提醒我们性工作的麻烦不可能以一个专门政策来提前解决。所以在中国这就更是为时太早的设想,暂时不站立场、先开放思考或许更有助于未来做出更好的判断。

最后想说的是,孙立平在《改革遭遇转型导致“南娼起义”》一文中将“东莞事件”解释为走过改革的幻灭感之后,以被迫陷于“不道德”的言说方式发起的社会力量转型抗争。这是很有趣的引申,可以理解为一种男性知识者的借机倡议,而女权主义很难找到与这种倡议主张的对话关系。在推动内部对话的同时如何建立外部对话?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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